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2023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》,经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,我校谢戴千、邱新玲、张铭、罗艺源、徐悦、李薇、冷翰林、宋嘉敏、鲁楠、张薇、张娟、樊军鹏、杨易林、贾冰心、桂弘诣、陈珂、刘洋、杨琪、刘琪、刘诗琪、谢利青、丁思琪、龙梦琪、许晴、洪璞玉、王鑫、陈凤娇、吴函、蔡雪、石梓薇、周舟、杨晨、李敬、王葵、王伶文、刘少田、陈柳青、张宏文、汪盼、代敏、侯雨盈、边帆、汪小暄、李小静、戴光甬、宋永芳、陈漫芸、张锦、尹晨光、刘金萍、陶思源、李佳颖、刘正红、黎卫、尹旋、苏卫、黄晶、宋欣晋、董洁、李玉涵、方珞瑶、尹新宇、胡泽华、李静、谢义超、刘博雅、管传意、王献志、崔建忠、覃力、郑嘉因、于向军、曹颖溢、焦丽丽、黄子琳、胡倩、赵雪、易宗星、邱晨、姚孟、向丽君、王格、孙光皓、魏玉琴、秦子越、吴梦琳、田浩冉、陈思杨、方应骞、陈清、梅晏铭、赵逸萱、徐子晓、陈喜荣共94位教师,拟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0日。若对下列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教育厅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。反映情况时要有具体事实,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学校受理部门:监察处、人事处
联系电话:027-87786815、027-87786827
省教育厅受理部门: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公室
联系人:王丽丽
传 真:(027)87327255
联系地址:武汉市洪山路8号409室
湖北商贸学院
2023年7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