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2023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师函〔2023〕4 号)精神,经各学院初评推荐,学校评审组复核、评定,确定了我校第39个教师节表彰人选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9月4日—2023年9月6日。
一、“湖商好老师”:潘燕、水忠昊、宋娅芬、裴桂红、熊才高、魏鑫、袁婧婧共7人。(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:纪委、监察处、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管理处)
二、“师德先进个人”:汤洋、刘吉念、陈莉、范碧霞、宋杰共5人。(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:纪委、监察处、人事处、教学质量管理处)
三、“师德标兵”:李金莉、张秋生共2人。(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:纪委、监察处、人事处、教学质量管理处)
四、“优秀辅导员”:谢志洋、郑燕培(咸宁)、张喻(咸宁)、罗维、樊军鹏、李会芳、戴小雨、刘晶、韩夏共9人。(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:纪委、监察处、学工处)
公示期间,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在2023年9月6日18:00前向学校受理部门反映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,并署真实姓名,以便调查核实。
纪委、监察处联系电话:027-87786815
邮箱:smjc@hbc.edu.cn
湖北商贸学院
2023年9月4日